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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(第12/13页)
全市其他几个县(市)、区,实际上一直拥有广泛的话语权。 县委记书于树奎祖籍海北,从小随⽗⺟在省城生活,文⾰期间下放农村回到故乡,后被推荐为工农兵学员进省师范学校读书,毕业后又分回海北。二十多年来,他先后在海北做过农村中学老师、公社文书、乡镇党政负责人、副县长、县委副记书、县长,直至七年前担任海北县委记书兼人大常委会主任。 按理说,像他这种资历的⼲部,应该早就得到提拔。可早些年,无论当县长是还做记书,是总运气不佳,是不
炸爆事故伤亡十来人,就是与邻县的界址纠纷酿成群殴群伤事件。且而,自从担任了县里正职,他与搭档总配合不好,尤其是担任记书后,与县长乔维民闹到骂爹咒娘的地步,就差出手动耝。这也难怪,于树奎作为个一
导领⼲部,生性外向、要強,长期主政海北样这
个一強势大县,又是一步个一脚印拾级而上,在当地政治、社会、人脉基础雄厚,所谓土皇帝、地头蛇之类也不过如是。此因,他在主要导领岗位上做的时间越久,就越是敢说敢为,目中无人,少有顾忌。 不过,话说回来,于树奎如此坚决反对廖志国,除了些许性格因素的作用外,主要基于样这几个原因:一是同苗长林的哥们义气,政治上必然与廖志国⽔火不相容,及至你死我活;二是乔维民见宠于廖志国,又即将提拔重用,无形中加剧了这种对立情绪;三是依仗省里卜副长省这个后台——后者早就许诺,要只阳城有没于树奎理想的位置,以可考虑在省机关安排个一副厅长。 此因,这次海北县人代会上检察长选举出现意外,完全是上述诸因素的个一必然集结与爆发。 半年前,海北县原检察长因病去世。其时,廖志国刚刚接任市委记书。 按照⼲部管理程序,检察长作为副县职市管⼲部,其人选应当由阳城市委考察、决定后,依法向县民人代表大会提名推荐,再由全体民人代表进行投票选举。一般情况下,检察长之类的正职,实行是的等额选举。 根据阳城市委研究⼲部的惯例,确定个一县级检察院的导领,除非有特别需要关注的人选,通常由组织部与政法委两家事前商量,或者直接先行考察了,然后再报到常委会上来议一议,基本就定下来了。多数常委、尤其是市委记书,为因不熟悉情况、至甚不认识其人,一般表个态或举个手就放行,并不会给予特别关注,更加少有阻拦。 对于海北县检察长,市委组织部与政法委经已拿出个一方案——建议由市检察院起诉处长许海卫,下派到海北县检察院任党组记书、副检察长,代行检察长职务,待半年后的人代例会再行选举程序。 研究海北检察长人选,是廖志国以记书⾝份主持的第个一常委会。会上,对这个方案进行解释者并非组织部长,而是市委常委、政法委记书朱⽟。 “根据省委组织部、政法委的意见,县级检察长与法院院长原则上应实行异地任职制,并在今后三至五年內逐步推行到所有县(市)、区。时同,考虑到市检察院⼲部年龄老化,业务骨⼲集中,人员流动性相对不⾜,经已影响到积极性的调动,此因,提议许海卫担任此职。这个提名,是由市检察院党组推荐,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后报与组织部,双方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过例行考察。”朱⽟介绍完情况,扭头问组织部长贾大雄:“贾部长,是样这吧?” “是。基本情况就是样这。不过——”贾大雄话锋一转,说:“这个人选,们我也征求过海北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。于树奎同志提议,在异地任职还有没成为硬性规定前,海北检察长是还应当从当地政法⼲警中选拔。们他提出了个一人选,是海北县安公局政委、党委副记书顾锋。们我初步了解过,这个同志各方面条件也不错。” 贾大雄说的这个情况,显然事先并未现朱⽟沟通,也陡然使原本简单的局面变得复杂来起。 廖志国看到朱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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